中国古代大多数时期都实施重农抑商的经济政策,通过土地与户籍制度将百姓束缚在土地上,逐步形成了一个稳定、封闭且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体系。然而,宋代恰恰是一个历史上的特殊时期,随着生产力的提升和政府对农业政策的“不抑兼并”态度,导致了大量农民丧失了土地,这些无地可耕的农民进入城市谋生。但并非所有人都能找到合适的工作,于是,一部分贫困的民众成为了“游民”——这个群体在社会中并没有固定的职业或合法的生活来源,生活贫困且充满流动性。
《辞海》中提到“游民”的定义为“古指无田可耕、流离失所的人”。潮龙起在《试析清代的游民与会党》一文中指出,游民通常具备三个明显特征:没有正当职业、没有稳定收入来源、生活贫困;在地域上流动性很强,已经脱离原有的宗法结构;而且他们的谋生手段往往是寄生的、非法的,对社会的破坏性较大。简而言之,游民是指脱离了社会秩序的人群,而这种现象在宋代的城市中尤为严重。那宋代的游民是如何产生的,他们又是如何在城市中谋生的呢?
一、宋代城市游民大量产生的原因
(一)宋代“不抑兼并”导致大量农民破产
宋代城市游民的主要来源是大量破产的农民。这些农民的失土与失业让他们不得不进入城市寻找新的生存方式。自秦朝以来,为了防止农民失去土地,历代封建王朝普遍实施重农抑商的经济政策,这种政策旨在促进农业生产而压制商业发展。然而,宋代政府并未有效抑制土地兼并,反而对其采取了纵容态度。
展开剩余80%宋太祖赵匡胤为了削弱开国功勋的将领的兵权,便采用了温和的做法,通过分封大量土地与房产给这些勋贵,弥补他们失去兵权后的不满。由于这些勋贵大多无心政治,纷纷开始疯狂兼并土地,使得大量土地集中在少数权贵手中。这一现象持续了数十年,导致了大量小农破产,成为失地农民,最终涌入城市,形成了大量游民。
尽管当时的官府对土地兼并现象早有耳闻,但始终未采取有效措施来遏制,因此导致了城市中大量游民的涌现。
(二)人地矛盾加剧与人身依附性的减弱
宋代在唐末五代的战乱后,建立了较为稳定的政治环境,迅速吸引了大量人口流入。根据相关资料显示,宋太祖时全国只有300万户,而到宋徽宗时期,人口已经增长至2000万户,甚至突破了一亿。随着人口的激增,然而可耕地面积并未成比例增加,人地矛盾日益加剧,土地被少数人兼并的现象也更加严重。
在宋代以前,失去土地的农民多被束缚在农村,他们无法轻易离开,通常会沦为佃农,并深受地主的压迫和控制。随着商业经济的发展,宋代开始注重雇佣关系,甚至连佃农都能拥有一定的法律地位。宋朝天圣年间发布的诏令强调:“客户起移,不能随意,须每田收田毕日,商量去往。”这意味着佃农在完成劳动后,拥有了更多的自由,可以选择离开原地,而不再受到地主的过度支配。
(三)城市经济繁荣吸引游民迁入
在失去土地后,许多农民选择进入城市谋生,而宋代城市的经济繁荣无疑是他们选择城市生活的一个重要原因。宋代的娱乐业、商业市场以及各种夜市也满足了城市居民的精神需求。许多城市如汴京、临安等地,不仅有着繁华的商业街区,还有丰富的夜生活。
宋代的商业繁荣促使城市对各类劳动力的需求不断增加。农民失去土地后,进入城市后往往会从事一些低收入的职业,比如清理街道垃圾、为商人打杂等。此外,城市经济的繁荣为这些游民提供了更多生存机会,从而吸引了大量人口涌入城市。
(四)天灾人祸等因素助推游民产生
自然灾害、战乱以及沉重的赋税等也是导致游民增多的原因之一。宋代虽然在政治上相对安稳,但自然灾害频发,许多农民因遭遇水灾、旱灾等困境,丧失了生计,选择留在城市。此外,宋代虽有较强的军事防御,但战争依然不断,尤其是对抗周边游牧民族的战争,这些战争使得大量农民流离失所,进入城市以寻找新的生存方式。
与此同时,宋代的赋税制度对农民负担沉重。尽管宋代经济繁荣,但财政压力依旧存在。为了满足朝廷的财政需求,征税主要依赖农民,而商税收则相对较轻。这使得许多农民因税负过重而无法生存,不得不进入城市寻找生计。
二、宋代城市游民的谋生方式
(一)雇工和低收入劳动为主
进入城市后的游民,主要通过做雇工来谋生。在城市中,这些游民通常从事一些低贱的工作,如清扫城市垃圾、搬运货物、做临时工等。他们通过这类工作赚取微薄的收入以维持生活。此外,还有一些游民通过江湖艺人、卖艺等方式谋生,男性会四处打拳、卖药,而女性则可能成为歌女、舞女等。
此外,部分游民甚至沦为娼妓,这种生计方式是许多城市游民的一种选择。
(二)依靠奸诈手段谋生
宋代游民的生活方式与他们的处境息息相关。在极度贫困的情况下,许多游民不得不采取不择手段的方式谋生。如程颢所说,“浮民,数逾百万,游手可得,常常以巧诈为生。” 许多游民通过诈骗、偷窃等非法手段谋取生计,这种无赖的生存法则使得他们与社会治安的矛盾不断加剧。
有趣的是,乞丐群体在宋代已经逐渐形成一定规模,乞讨几乎成了某些游民的职业。乞丐团体的组织性很强,某些城市甚至形成了乞讨的“行业”,这些人依赖乞讨为生,成为了城市游民中的一部分。
(三)士兵与游民的特殊关系
另一种特殊类型的游民是“兵痞”。宋代实行募兵制,在朝廷为加强军事力量的背景下,很多游民被招募为士兵,然而这类士兵的军纪较为松懈,纪律性差,甚至成为了暴乱的源头。宋代的兵制虽然庞大,但大多数士兵并无忠诚心,而是以为谋取生计为目的。
然而,这些游民士兵在军役结束后,仍然沦为游民,无法重新融入社会,导致了大量不安定的社会因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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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过以上分析,可以看出宋代游民现象的形成并非偶然,而是多种历史、社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。在那个动荡不安的时代,游民群体不仅成为城市治理的挑战,也影响了宋代社会的稳定与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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